概念法学(概念法学试图借助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法律)
发表于 ・ 新闻
概念法学德汉斯彼得·哈佛坎普HansPeterHaferkamp德国科隆大学民法近代私法史及德国法史讲席教授,科隆大学近代私法;概念法学作为法典化“科学的”路径之证成作者周小凡,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来源法学2024年第1期为塑造法学学术。
一“概念法学”之概念关于“概念法学”究竟是什么,其实并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所谓“概念法学”不过是对进行数学式概念推演;吴从周概念法学利益法学与价值法学探究一部民法方法论的演变史,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方法的问题也就是宪法的问。
概念法学并不是一个系统化的法学流派,而是“目的法学”的创始人耶林在19世纪下半期对一些法学家就法律上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
有关法律实施的现有法理学努力及缺陷 就狭义意义上的法律实施而言,因为法理学界缺乏对部门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困境的把握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学学说的关系建构论 在提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当下,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法律概念法律规范与法学学说的关系建构问题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及其适用困境 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指未明确表示而具有流动的特征之法律概念;编者按概念法学在法律研习者的共识中属于“应受批判”的范畴,耳熟能详的批评多基于威利姆斯的语言边缘模糊论,认为在涵摄过。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